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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高三美术校考设计类院校时间安排表

文章出处: 本站 |网站编辑: 本站 |发表时间:2020.06.18

2020年湖南省高三美术校考设计类院校时间安排表

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初选合格线及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美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我校已完成绘画类、设计类、中英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初选,即将开始网上确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初选合格线  湖南省美术联考182

 二、


三、网上确认   1.绘画类、设计类、中英合作办学项目初选合格的考生及书法类考生须于 2020 6 18 10:00 6 22 17:00 登录我校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或艺术升手机 APP 进行网上确认;   2.在湖南省报名系统报名的湖南本省考生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或艺术升手机 APP先完善并确认报考信息,再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只能在手机端进行),后续打印准考证、查询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等环节均在我校系统进行。   操作流程:选择“注册”→“完善信息”→“报考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0 6 21 17:00)→“等待报考资料审核结果”→“确认报考信息”   *如已经注册过的湖南考生不用重复注册,只需核对完善信息、网上确认即可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各项调整方案仅面向在我校已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进行;   2.如湖南本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并确认报考信息,以及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现场校考;   3.放弃参加考试的考生无须进行任何操作;   4.已报名成功的理论类考生无须进行任何操作;   5.考生可于考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此次网上确认工作仅针对在我校报名成功的内地考生,华侨港澳台考生具体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7.网上确认环节结束后,我校将对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以及专业初选未通过的考生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四川美术学院关于2020年延期校考相关事宜的公告(一)

一、考点和考试日期(根据疫情和各考点实际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http://pic.ms315.com/upload/2020061701.jpg注意事项:   1.因考位变化,年前已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准考证作废,考生须重新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前三天上午09:00至考试当天17:00止)。考生须凭重新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考试。   2.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   4.太原、南京考点的考试安排,在沈阳考点报名的湖北考生的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5.杭州考点造型类考生和广州(广州美术学院)考点设计类考生,请于202062910:00202063016:00在我校招生处官网http://www.scfai.edu.cn/zsb点击登录“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确定参加考试的具体日期。如考点单日容量达到上限,考生将只能选择有空余考位的日期。未按时进行选择考试日期操作的考生,系统将随机安排考试日期。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http://pic.ms315.com/upload/2020061702.jpg三、取消报考申请   因考试时间变动等原因需取消报考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取消报考申请,学校将统一办理退费。   1.申请时间:202061810:00202062616:00。   2.操作流程:   ①网页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已报专业→更改报考→取消报考。   ②APP端:登录艺术升APP→报考→在线确认→更改报考→取消报考。   ③学校将在三个月内统一办理退费。   3.未在我校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请于62512:00前注册,并确认原报考信息;注册后次日才可登录平台进行取消报考操作。   4.兰州考点已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开展了取消报考申请工作,不再另行安排取消报考和退费。   

四、特别说明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请考生做好防疫措施,考前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点要求配合检查。如果考生或考点所在地区出现中高疫情风险或局部地区出现疫情风险,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学校将视疫情情况调整考点或组考方式。

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已发布《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为进一步确保考试的安全和顺利,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导意见,对我院相关专业类别报考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考试时间   我院现场考试拟定于高考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点设置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面向辽宁省考生拟设置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两个考点;   面向省外考生拟设置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两个考点,同时取消省外原设置的长沙、成都、杭州、郑州、长春、沈阳师范大学6个考点。   2.书法学专业   面向全国考生设置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考点。

三、相关类别辽宁省考生的报考   1.报名范围   报考我院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辽宁省考生。考生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   2.报名时间及流程   考生须在202043010:005817:00,登陆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 (建议使用电脑网页版登陆),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及专业类别→缴纳报名费→上传报考资料。逾期不予补报。   3.网上确认和现场考试   我院将于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初选办法公布后,组织上述类别初选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和现场考试。

四、相关类别外省考生的报考更改   1、受理对象   所有外省已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换考点”或“取消报考”,但不能更改原报考专业类别。   2、报考更改时间及流程   考生须在202043010:005817:00,登陆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建议使用电脑网页版登陆),选择“已报专业” →“更改报考”→“更换考点”或“取消报考(核实支付宝账户信息)”。   3、网上确认和现场考试   因我院校考方案的调整及考点变化,已完成上述类别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外省考生,原网上确认及准考证作废。我院将于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初选办法公布后,重新组织上述类别初选合格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和现场考试。   4、报考更改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考点”或“取消报考”操作的相关外省考生,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参加考试,考点随机分配。

五、全国书法学专业考生的报考   1、我院将于2020430 10:005 817:00重新开通全国书法学专业考生的报名,未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陆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根据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   2、已完成报名缴费的书法学专业考生,无须重复操作,因故需取消报考的,可于202043010:005817:00登录报名系统,申请“取消报考”,逾期不予受理。   3、网上确认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其它   1、我院将对已报名缴费的相关类别省级统考不合格考生、初选未通过考生、取消校考专业的考生、申请取消报考的考生等退还报考费用,具体退费方案另行通知。   2、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确定最终组考安排。

鲁迅美术学院 2020429 

 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造型类、设计类专业校考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发布《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方案》的公告。为进一步确保考试顺利、安全开展,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导意见,结合属地省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校“造型类”“设计类”报名工作按以下办法进行:考生先进行预报名,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预报名情况,采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进行专业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已完成预报名并符合初审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现就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时间   202042210:0042517:00,逾期将不接受补报名。  

二、考试时间   初定高考结束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点设置   1. 面向广东省考生设置广州、深圳、佛山、湛江、中山、揭阳六个考点;   2. 面向广东省外考生设置广州考点,同时取消省外原设置的湖南、甘肃、河南、辽宁四个考点;   3. 各考点接收考生安排暂定如下:   (1)广州考点,接收广东省广州、韶关、清远、惠州市考生及广东省外考生报考;   (2)深圳考点,接收广东省深圳、河源市考生报考;   (3)佛山考点,接收广东省佛山、云浮、肇庆、东莞、阳江市考生报考;   (4)湛江考点,接收广东省湛江、茂名市考生报考;   (5)中山考点,接收广东省中山、珠海、江门市考生报考;   (6)揭阳考点,接收广东省汕头、潮州、汕尾、揭阳、梅州市考生报考。   

四、预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2. “造型类”与“设计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3. 春节前已报考我校杭州、重庆、桂林考点考试的考生不得重复报考。   4. 取消湖南考点,湖南省考生须按本通知办法重新报名。原已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报名并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将统一办理退费等相关事宜,具体退费办法详见“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公告。   5. 其他未提及的报考要求按《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第三部分“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执行。   6. 本次预报名工作不包括我校2020年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计划、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

五、预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系统(http://ksbm.gzarts.edu.cn)→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生所属考点→选择专业类型→提交即完成预报名。

六、预报名结束后   我校将在招生办官网(http://zs.gzarts.edu.cn//官微(GAFA_ZS)公布初审结果,已完成预报名并符合初审要求的考生方可进行正式报名及缴纳报考费,参加专业考试。   

七、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预报名情况最终确定组考安排。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中央美院、央美。英文名称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英文缩写为CAFA。   学校注册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现有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燕郊校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顺路177号)、上海校区(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南二路1099号)三个校区开展本科教学。   学校官方网址为:http://www.cafa.edu.cn。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校。中央美术学院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所高等美术教育学府,其前身始于1918年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学校历经百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美术教育体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双方相应证书。   

第五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表现,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本科招生规模、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讨论决定招生其它重要事宜。  

 第七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招生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处领导下负责该地区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办学宗旨、学科专业建设重点以及教学资源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无预留计划。2020年度各学院招生计划如下:

http://pic.ms315.com/upload/2020061202.jpg   注1:含1个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   注2:城市设计学院设在燕郊校区。   注3: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地点在上海,详细介绍参见《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考生必须按艺术类报名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部队现役军人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后符合前述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高校招生考试资格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在我校专业考试作弊且未满三年者。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一律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单个专业考试报考费160/人,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如因个人原因需更改报考信息,可作废当前报考专业后重新缴费报考。   考生可以根据专业考试时间的不同,选择报考多个专业并分别参加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202012--17日(09:00--22:00)。   报名途径:手机端报名,关注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微信公众号及二维码见文末。   备用报名网址:http://zs.cafa.edu.cn   

第十三条 在线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所有考生须按照我校报名系统要求进行在线确认,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初审确认时间:202021--23日(09:00--22:00)。   复试确认时间:2020613--615日(09:00--22:00)。   专业考试准考证2020710--14日(09:00--22:00)通过我校报名系统打印。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   

第五章 考试   

第十六条 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下的调整方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 专业考试安排   (一) 专业考试调整   1.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取消现场考试,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2.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采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进行专业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于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3.实验艺术、书法学专业学校单独组织专业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高考后两周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4.建筑学专业考试使用各省美术设计类联考成绩,统考合格的考生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5.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6.华侨港澳台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均取消现场考试,采取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中报考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的华侨港澳台考生直接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二)复试考点设置: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设置北京、河北燕郊、沈阳、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深圳、兰州考点,初审合格考生须关注学校官网并根据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复试确认。   (三)考试科目、时间 及要求

http://pic.ms315.com/upload/2020061203.jpg   (四)复试注意事项   1.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2.造型艺术、实验艺术、中国画、书法学专业考试午间不允许离场,请考生自备午餐;   3.专业考试可以使用定画液。“(三)考试工具要求”表格中各专业有限定工具材料的,考生须按要求使用,否则阅卷时按违规处理;   4.复试用纸(含草稿纸及篆刻石材)由我校统一提供,其他绘画、书写工具及中国画、书法专业所需的毡子考生自备,考生使用的画板需保持整洁,不得带有图案和文字;   5.考生须统一使用美纹纸胶带粘裱试卷四边(宣纸试卷除外),粘裱时注意避免遮盖试卷条形码;   6.考生须使用试卷条码面作答试题,试卷使用方向若考题无要求则不限,注意避免污损试卷条码。   

第十八条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志愿确认   (一)成绩查询:考生登陆我校报名系统查询初审成绩和复试成绩,初审成绩于5月底查询,复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查询。   (二)我校复试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4倍,省统考成绩未达到本科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   (三)专业确认:凡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合格的考生均须在2020728--729日(09:00--22:00)登陆我校报名系统进行专业确认,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时的专业志愿应与在我校最终确认专业一致,我校在录取时,以我校系统确认的专业为准。   

第十九条 考生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二)考生须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按照我校录取规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中央美术学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所有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复试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其他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控制线;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要求除建筑学专业须在物理、历史、地理中选择一门外,其他专业不限;   4.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一本参考线折算时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5.海南省相对成绩计算时使用标准分;   6.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第七章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及华侨港澳台招生   

第二十三条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20年我校造型艺术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1名本科生(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等参照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学生录取后进入我校造型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华侨港澳台考生报考要求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以下简称全国联招)规定的报名资格及身份资格,按规定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招生计划15人。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按平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相对成绩计算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第二十五条 我校2020年继续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计划5人。考生须满足《2020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规定,并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专业考试合格且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不低于“2222”方可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七条 在我校招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相应的考试、成绩直至录取资格,并记入我校招生考试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同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中央美术学院新生入学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三十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15000/学年,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8000/学年,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45000/学年。  

 第三十一条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在任何省市、任何中学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训基地。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布,由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凡参与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报名者,均视为已经详细阅读了《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章程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其他   招生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望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   邮政编码:100102   燕郊校区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顺路177   邮政编码:065201   上海校区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南二路1099   邮政编码:201306   考生申诉电话:010-64771000   微信公众号:CAFA1056
原文出自[中国美术高考网],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http://www.ms315.com/html/20200612/2020061222053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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